业内人士表示,第二批自贸区试点已筛选出21项改革经验、8个创新实践案例,并由相关部门上报国务院,近期有望获批并开始向全国适合的地区推广。为加快推广这些经验,近期有望推出第三批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从而加大对内、对外开放力度,推动“十三五”时期经济增长。 国务院日前发布的《关于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若干意见》要求,继续深化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可把对外自由贸易区谈判中具有共性的难点、焦点问题,在上海等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先行先试,通过在局部地区进行压力测试,积累防控和化解风险的经验,探索最佳开放模式。 各省、区、市近期发布的“十三五”规划建议稿显示,浙江、黑龙江、四川、陕西、贵州、甘肃、广西、海南等地提出积极申建自由贸易试验园区或自由贸易实验港区的建议。例如,四川省提出,“十三五”期间,要积极创设中国(成都)内陆自由贸易试验区。山东省提出,要为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申建积累经验、奠定基础。江苏省、重庆市的“十三五”规划建议稿虽未提及自贸试验区的建设,但有媒体报道称,两地自贸区方案均已成型并上报。包括河南、陕西、四川在内的不少地方自贸区方案已基本确定,目前正在静待审批。 分析人士认为,新一批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有望在“一带一路”沿线产生,正如《意见》提出的,积极推进“一带一路”沿线自由贸易区,积极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商建自由贸易区,形成“一带一路”大市场,将“一带一路”打造成畅通之路、商贸之路、开放之路。(倪铭娅) |